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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历史7.基督教在北美大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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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问题

1. 你对神的认识主要是透过圣经的文字,还是个人的经验?你觉得两者是否能够相辅相成?

大纲

 

 

清教徒在英国本土的改革

基督教在北美大陆的发展

欧陆的敬虔运动

英国的循道运动

 

 

一、清教徒在英国本土的改革

1. 清教徒与克伦威尔

清教徒长期受压迫。1640年清教徒取得国会优势,将两位反清教徒的人物定罪,后来处死。国王查理一世极为不悦,发动与国会的战争。战争初期,国王占上风,但国会军队中有一位农夫,名叫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有高度的才干与勇气。他组成的军团,都有宗教信仰,不喝酒;不打仗时,常在一起读经、祷告、唱诗。克伦威尔在政治和宗教方面,都持守清教徒的观点,并且非常崇尚独立教会的敬虔精神。他所打的每一场战役,都以祷告会作为前奏;而他们所有胜利,都归功于神。在战争期间,他写道:「我们敬畏我们那位伟大的神,一心只希望不会作出违背祂意旨的事。」他向国会写下这句话:「我们为你们工作,但恳求你们不要拥有我们,因为我们单单属于神。」在内战进行中,清教徒为主的国会决定改革教会,乃于1643年废除主教制,并由国会及清教徒人士在伦敦的韦思敏斯特大教堂召开会议,制订了韦斯敏斯特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韦斯敏斯特信条是加尔文神学,清教徒及圣经融合的结晶,为改革宗信仰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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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

1649年国王战败,被送上断头台,成为英国史上唯一被处死的君王。之后的10年间(1649-58),克伦威尔统治英国,他被任命为英国的摄政官。在他治下,各宗教团体都得到相当的自由,即使是异端,也不至于被处死。他临终前如此祷告:「求主教导那些过分倚靠恩赐的人,使他们更多倚靠你。」克伦威尔去世后,其子理查接续他作摄政官,但懦弱无能。1660年保皇派将查理一世之子从法国请回,立为查理二世,史称「1660复辟」。圣公会重新掌握国会,强迫清教徒照圣公会的规矩进行崇拜。逼迫的结果,使清教徒不得不脱离英国教会。过去他们曾希望留在教会中,从内部改革教会,现在他们被迫采取分离派的立场,他们也成了「不同意者」。

2. 贵格会

又称公谊会,创始人为英国人乔治佛克斯(George Fox, 1624-91)。起初为一鞋匠学徒,他渴慕神的事,对当时的教会及信徒生活感到不满。1646年佛克斯发现,倚靠圣灵所赐的内心之光,就可以过得胜生活。于是他不再参加教会,翌年开始旅行布道,传讲「内在之光」的福音,追求与神直接交通。由于佛克斯坚决对抗传统权威,他经常被捕,但他的热诚和道德操守,渐渐吸引一批跟随者,他就将他们组织起来。有一次佛克斯要法官「因主的话而战栗」,法官便嘲笑他们为「战栗者」(Quakers),「贵格会」之名据说就是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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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佛克斯(George Fox, 1624-91)

佛克斯不利用任何教会,常在户外传道。他也不采用任何信条或神学,他根本不相信神学院、神学训练或全职事奉。佛克斯主张信徒聆听圣灵的声音,跟从基督的教训。由于他认为所有人都可与上帝直接沟通,故教会并无设立牧师一职。佛克斯也认为,无须在教会守圣餐,因耶稣能亲自教导子民,不需借外物去记念或代替祂。贵格会也不主张洗礼,因信徒注重内里圣灵的工作,而非倚靠外在形式。贵格派信徒聚会的地方非常简单,里面没有讲台、没有乐器、也不唱诗。他们坐在一起,安静地等候圣灵的感动。如果经过一段时间没有圣灵的感动,他们就安静地离开,但如果有一位弟兄或姐妹有感动,他就站起来分享他的信息。

 

1689年英国颁布「宽容法案」,凡是接受以下各点的,都可以自由崇拜:

-      发誓效忠威廉和玛丽。

-      拒绝教皇权柄、化质说、弥撒、向马利亚及圣徒祷告。

-      接受「三十九信条」。

这法案使得不同意英国国教者可以自由敬拜,包括长老会、公理会、浸信会和贵格会等,他们约占当时英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但天主教及不信三位一体教义者不在宽容之列。 

 

基督教在北美大陆的发展

1.维吉尼亚詹姆士镇(Jamestown)

1593年伊利沙白和英国教会大主教一起迫使国会通过法律,向清教徒和天主教徒施压,命令所有分离派认同英国教会。许多分离派信徒在受到逼迫期间,纷纷逃到荷兰,但生活艰苦。1605年两家公司(普利茅斯公司和伦敦公司)取得英国皇家特许状拓垦北美洲建立殖民地,两个公司投资成立了维吉尼亚公司,同年12月,第一批殖民者共104名多是倾向清教徒的英国国教徒,他们和39名船员乘坐三艘船,在1606年4月26日到达了维吉尼亚的亨利岬角,在距离河口水路约48公里的地方登上了美洲大陆,为了表达对国王詹姆士一世的敬意,将这个定居点命名为詹姆士镇,在1607年开始北美第一次基督徒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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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town Church

2. 五月花号

受到第一批殖民成功的激励,分离派清教徒听信了伦敦公司的宣传,决定移民美洲建立清教徒的国度。北部殖民各区统称为新英格兰,其中包含美国最东北方六个殖民区,是以分离派公理会的宗教理念而建立的。最早来的是搭乘五月花号的101位殖民者,由布列得福(William Bradford)领导,从英国普利茅斯出发,于1620年冬到了新大陆。为了纪念家乡,他们把上岸处命名为普利茅斯。101名英国清教徒在上岸之前,41名成年男子签订的《五月花号公约》(Mayflower Compact)如下,同意创建并服从一个政府,成为美国民主政治体制的基石。英国清教徒前往美洲的大移民开始于公元1628年,他们在撒冷(Sa1em)建立麻萨诸塞湾殖民地(Massachusetts Bay Colony);这个殖民地一开始就非常兴盛,到公元1640年时,已经有二万人在撒冷地区定居。许多在撒冷的清教徒后来与英国国教断绝关系,采用了公理派教会行政制度。十年之间,在麻萨诸塞州成立了33间教会,除了一两位牧师倾向长老派制度外,他们都采用公理派制度。公元1636年,他们在麻州的剑桥镇(Cambridge)设立了第一间基督教学院;为了纪念奉献大批捐款的哈佛牧师(John Harvard),而定名为哈佛学院,就是今天的哈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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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新教信徒是为了逃避宗教迫害来到美洲大陆,13个殖民地(宾夕法尼亚州除外)的信徒因为教派不同,彼此压迫的例子层出不穷,例如有四次贵格会友因为信仰而被处死,猎巫运动亦再次于Salem重演。后来英王查理一世意图恢复天主教,就在维吉尼亚北部划出一块地给天主教徒,就是马里兰。在维吉尼亚殖民区,上流社会的教徒因渐渐富裕,成了贵族式的英国国教徒,而下阶层的则成为贵格会及浸信会信徒。贵格会及浸信会中人有不少因遭逼迫而逃至马里兰,因为那儿还比较有宗教自由。有些殖民区为了要吸引移民,就在宗教上采较宽容的政策,因此其居民有着许多不同的宗派背景,在种族上也不只是英格兰人,还有苏格兰人、苏格兰-爱尔兰人、荷兰人及德国人等。1681年宾威廉在宾夕法尼亚建立政教分离政府。 

宾威廉(William Penn,1644-1718) 是贵格会历史中的重要人物。他家世显赫,父亲是英国海军上将。但他自己后来加入贵格会,反对使用武力,也曾为信仰遭监禁。他希望到美洲新大陆,建立一个宗教完全自由的殖民地。1581年英王查理二世为偿还欠他父亲的债,就将北美的一大块土地赐给他。但他认为这块地的所有权人是印地安人,所以他仍然自己出钱,向印地安人购买了这块地,所以他和印地安人相处和谐。这州后来就以他的姓,命名为宾西法尼亚州(Pennsylvania)。他果然在这州成功的实践了宗教自由,是当时在北美除罗德岛之外的自由区。这州的首府也被命名为费城(Philadelphia),意为兄弟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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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威廉(William Penn,1644-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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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欧陆的敬虔运动

路德主义不断发展,渐渐偏重形式,教会被「死的道理」充满,强调如何保守教义的纯正,及如何防备偏离路德派教义,既不能感动人,也不叫人信主,更不能勉励信徒过有见证的生活。教会对信徒的要求是:知道信仰问答、参加聚会、听教义式讲道、参加圣礼。他们不必参与教会事奉,也从来不提基督徒灵命长进或属灵经历。有些牧师的生活和他们的职份不相称,甚至有许多还未真正重生得救。教会内部则充满酗酒及不道德的事。

 

一百年前,路德反对僵化的天主教,发起改革,并以他那激烈的个人经验,宣扬人与神相交的信息。一百年后,当初改革者那些具有生命力的见地,变成了僵硬的规条。

 

更正教人士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德国神秘主义者伯麦(Jacob Boehme,1575-1624)就问道:「如果那些读圣经的人,不认识默示圣经的圣灵,那有什么益处呢?」这种普及的关注,掀起了敬虔运动,信徒强调重生、个人信心、以个人切身经历作为传福音的动机…等等的重要。

 

敬虔运动发起的领袖是施本尔Philip Spener (1635-1705年) ,他受英国清教徒的著作影响颇深,呼吁信徒注重个人追求灵命复兴,在教会中寻找志同道合的人组成团契,互相守望。为建立一个更热诚、更属灵的基督教,施本尔在教会里成立许多「教会中的小教会」。这些小教会就是在当地教会中「一同研经、彼此关怀」的小组。

施本尔相信,基督教不仅是一套头脑知识,更是活的生命。他认为为教义争论是没有益处的,而传道人需要加强训练。他要求传道人都当有个人的属灵经历,并且在生活上有见证,配得上神的呼召。讲道不可以用教义式或争论式,乃要造就信徒灵命及所有听众。他认为真基督徒必然有火热的事奉,而且是从「重生」开始的。他和清教徒一样,极力反对看戏、跳舞、打牌。而当时,这些事对路德派信徒而言,是无关紧要的。他也主张在吃、喝、生活方面要节制。1727年富朗开去世之时,是敬虔主义的顶峰时期。敬虔主义派并未脱离路德派教会,它不仅给灵性冷淡的路德派教会带来生气,也影响了亲岑多夫和约翰卫斯理,带下更深远的祝福。

敬虔派另一位主要人物是亲岑多夫Zinzendorf (1700-1760年),他出身撒克森的贵族家庭,他的教父是敬虔派的发起人施本尔,小时候入富朗开在海莱的小学,受敬虔派的熏陶,也喜爱路德宗的教义。他先接待来自摩拉维亚(邻近波西米亚)的弟兄们居住其属地,并于1727年领导他们重组“摩拉维亚弟兄会”。摩拉维亚用一个比较特殊的教育方式训练年轻人,严格几乎不近人情,男女青年他们受到严格的监督,从小小孩子就要离开父母,近似大陆的人民公社,连配偶的选择也有规定跟管理。但是这种严格教育所训练出来的年轻工人,他们非常的能够吃苦耐劳,以至于在世界很多艰苦的地方,开拓了宣教事工,他们宣教的地区,可以远达西印度群岛,远达北极的格陵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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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岑多夫Zinzendorf (1700-1760年)

然而,敬虔主义存在一些严重的缺点。

凭感觉:读经比较主观,他们倡导要在圣灵的引导之下来读圣经,因为要倚靠圣灵的亮光,所以有时候难免会主观,并且轻看『字义的分析』、『历史的分析』和『神学的分析』。   

注重禁欲,严格舍己:富朗开不给学校孩童有太多机会玩耍。敬虔主义到一个地步,有禁欲的倾向,甚至变成苛刻与吹毛求疵,譬如讲求比较朴素的服装打扮,他们会禁止跳舞打牌,甚至连散步都认为这是不需要的休闲活动。   

排外:对于非敬虔派的人,称他们为不属灵。对于不会讲自己得救经历的人,则不承认他们是基督徒。   

反知识、反仪文,对神学比较冷淡没有兴趣:由于他们低估了教义的重要,结果反倒为后来的自由神学主义及现代主义铺路。   

 

四、英国的循道运动

18世纪英国和法国为了争夺领导地位,而陷入长期、痛苦的竞争之中。也在这世纪中,大英帝国的势力伸张到印度、北美、澳洲和南非。在工业革命之下,新机器发明,生产加强,大都市兴起,英国的农业社会起了改变。工业时代导致英国人民生活全面的变化。这段时期,英国的教会光景是可悲的。无论是安立甘教会,或不同意者所设立的长老派、公理派、浸礼派教会,大部份讲道缺乏热忱,都是一些枯躁乏味的道德论调。除了少数例外,大部份牧师都不做超过本份的工作,所做的也是例行公事而已。教会的高薪职员,有低薪助手可以为他们做事。许多传道人不尽责,反而忙于巴结地主,陪乡绅们打猎、喝酒、打牌。18世纪前叶,英国的道德光景尤其低落,对神普遍不信,加上粗俗的文化,使公共娱乐变成非常低级,酗酒成为社会普遍现象。

1. 约翰·卫斯理生平

撒母耳卫斯理是英国国教在爱普窝(Epworth)村的教区牧师。他的妻子苏撒拿(Susanna)是个极其坚毅的女人。他们生了十九个孩子,其中八个夭折,第十五个是约翰,第十八是查理。这两个孩子成了教会历史的重要人物。1709年,爱普窝牧师住宅被焚,约翰和查理几乎被烧死。那时约翰刚六岁,一生无法忘怀自己从火焰中被救的景象,他常自称是「从火中抢救出来的一根柴」。两个男孩都很会读书,后来相继进入牛津的基督教会学院;约翰于1720年入学,查理过六年也进该校。约翰成绩极佳,被选为林肯学院的研究生。获得此项荣誉必须先接受圣职,故此,约翰于1725年在英国圣公会被立为执事;三年后被立为牧师。这时,他的父亲撒母耳已经年迈,因此有一段时期,约翰回到爱普窝教区,做父亲的助手。约翰不在牛津时,查理和另外两位同学组织了一个社团,目的在互相切磋。不久,他们花许多时间读有益基督徒灵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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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9年,约翰回到牛津时,他立刻成为这个团体的领袖,也吸引不少同学加入。渐渐地,这个团体的宗旨变成「实际经历奉献的基督徒人生」。社团里的团员开始前往牛津监狱做探访工作,也开始实行有纪律的禁食。其他牛津的同学们讥笑约翰和他的团友,戏称他们为「圣洁会」 (Holy Club)。因为当时大部份学生都过着放肆的生活,而这个社团里的人却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于是有些同学为他们取绰号,称他们为「循理派」(Methodists)。1732年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1714-1770)进入牛津作工读生,一年后也加入圣洁会,成为卫斯理兄弟的得力同工。

1735年,撒母耳卫斯理去世,本来约翰愿意继续先父在爱普窝教区的工作,但这时俄格托普( James Oglethorpe)将军邀请约翰前往美洲新殖民地乔治亚宣教。约翰和查理的寡母积极鼓励他们答应呼召出去。她说:「如果我有20个儿子,我乐意把他们都送出去宣教,虽然我会再也见不到他们。」于是,这两兄弟便于1735年10月,离开英国。这次航程风浪汹涌,好几次船都濒临翻覆的险境。英国乘客们惧怕死亡,不知所措;却见同船有一群德国摩拉维亚信徒,甘心服侍别人,作低贱的工作,在风浪中安然唱诗,连孩子们也全然不惧怕死亡,给卫斯理兄弟很深的印象。约翰卫斯理深深感到,这批摩拉维亚信徒对神的信心,是自己从未经历过的。他又从他们的生活和交谈中,学到许多功课。抵达乔治亚后不久,约翰卫斯理遇到亲岑多夫的同工施旁恩伯(August Spangenberg),当时他负责摩拉维亚教会在该殖民地的宣教工作。施旁恩伯问约翰卫斯理说:「你认识耶稣基督吗?」卫斯理回答说:「我知道祂是世人的救主。」施旁恩伯说:「对的,但你自己是否确知祂已经拯救了你呢?」这个问题使卫斯理整整苦恼了三年,因为他没有肯定的答案。

卫斯理两兄弟在乔治亚勤奋工作,约翰又有极强的语言恩赐,能够用德、法、义、英数国语言讲道。他仿照大学时代的方式,组织小组团契。但由于缺乏策略,及勉强信徒遵行严格规条,使这两兄弟的工作一败涂地。他在乔治亚工作期间,曾与Sophy Hopkey小姐论及婚嫁,但又考虑守圣职独身。最后,他用抽签来决定,结果是反对与这位小姐结婚。约翰这个决定令对方与其富有的家属大感不满,这位小姐旋即与另一位追求者结婚。婚后其丈夫反对她参加卫斯理所主持的宗教讨论会,卫斯理反以为她缺乏灵性修养,不准她领圣餐。她的友人误以为卫斯理借此在报复,甚至起来控告他。以至于卫斯理在乔治亚的工作完全失败,只得返回英国。

10年之久,约翰卫斯理不断与罪搏斗,努力遵行律法,但一直无法从罪中释放,也得不到圣灵的印证。他自己写着说:「因为是靠行律法,而非凭信心。」约翰于回到英国后第一个礼拜,便认识一位摩拉维亚教会的弟兄贝勒尔(Peter Bohler),他正等候前往乔治亚宣教。贝勒尔传讲完全顺服、立时悔改、靠主喜乐的道理。他于动身前,在伦敦组织了「桎梏巷会社」(Fetter-Lane Society),约翰卫斯理加入该会为会员,但他们兄弟二人都尚未获得心灵的平安。

1738年5月21日,查理卫斯理在一场大病中经历重生,疾病也痊愈了。三天后,同样的经历临到约翰。那一天,约翰很不情愿地前往安立甘教会在阿得斯格街(Aldersgate Street)的一个会社,会中有人宣读马丁路德的《罗马书注释》序文。约翰记述他当天的经历说:「九点差一刻,我听到路德描写神如何借着人归信基督,而在人心中作改变之工。我感到心中有一股异常的温暖,我知道我已经真正归信基督,单靠基督,得蒙救恩,而且得到凭据,知道祂确已除去我的罪孽,救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

这次经历带来深远的影响,从此决定了约翰卫斯理对重生的看法。他认为重生是一种「瞬间的经验」,而且在这经验之前,会先有一段长期而痛苦的挣扎。他认为,一个人必须能确实说出他个人重生的时间和地点但这次经验后,他自己仍摸索了相当长的时间,才进入毫无恐惧、完全自由、充满喜乐的境界。既然摩拉维亚教会信徒给卫斯理这么大的帮助,他便决定多多了解他们,而于重生后三个礼拜,前往德国会见亲岑多夫,并在赫仁护特住了两个礼拜。回到伦敦后,有一段时间他仍然与摩拉维亚弟兄会交往,但发现他们过于高举亲岑多夫,并倾向敬虔派,且有神秘派色彩。而且他们自傲,有的诡诈,有的虚假,更有简直是虚谎的人。1740年,约翰卫斯理就退出了「桎梏巷会社」,与摩拉维亚弟兄会分道扬镳。

当时圣公会专门向上层社会的人传福音,而长老会跟浸信会是专门向中产阶级、向商人传福音,约翰卫斯理的循理会就专门向穷苦的下层阶级的人传福音。1739年怀特腓开始在布里斯托(Bristol)附近,向矿工们露天布道。不久,他邀请卫斯理兄弟加入。「露天讲道」在当时是一件崭新的尝试,约翰卫斯理起先对这种讲道相当犹豫,因为他认为只有在教堂中讲道,才合乎宗教的庄严性。然而过不久,他就发现矿工们非常贫穷、从不踏进教堂。他们对福音一无所知,而且灵性饥渴。他也想起耶稣在世上时,也经常露天讲道。

因此,约翰卫斯理便于1739年4月2日举行第一次露天讲道。听众从一千、五千,一直增加到两万人。怀特腓到了伦敦,也把查理卫斯理引入了野地布道行列。在附近郊区的野地,有广大的群众聚集。卫斯理聚会吸引人的原因,不仅在于他的讲道,还有他们兄弟的圣诗,并神迹奇事,显明神的大能。神的能力与约翰卫斯理同在,圣灵在聚会中彰显,有人哭喊倒地,也有神迹奇事随着,鬼被赶出去。卫斯理并不禁止表露情感;他要人认罪,对付罪,追求圣洁。怀特腓则勉励会众安静,守秩序,严禁造成混乱,注重纪律。

1741年,约翰卫斯理表示他不赞同强调预定论的加尔文主义,倾向强调自由意志的亚民念主义怀特腓却是强烈的加尔文主义者为此问题,两人意见不同,决定分手。不过,以后两人恢复友谊,彼此尊敬。怀特腓常记念约翰在信仰上对他的引导。1770年,怀特腓在第七次到美洲殖民地布道时去世。有人问约翰卫斯理,将来在天堂的时候,会不会见到怀特腓。卫斯理回答说:「当然不能!因为他远在我的前头,比我更接近宝座。」随后他依照怀特腓的遗愿,在其葬礼上讲道。

卫斯理一直无意脱离英国国家教会,因此他一直到离世,都没有成立一个新宗派或教会(循理会是在约翰卫斯理死后,才正式脱离圣公会而独立)。但同时,他又不忍心看到自己工作的果效流失。所以他定意保守并栽培信徒的灵命。在卫斯理开始传道之前,英国已经有许多宗教性的「会社」(society),于是卫斯理便把那些因为听他的讲道而信主的人聚在一起,组成「会社」。这些信徒必须继续领人归主。不但如此,卫斯理发明一种「会票」,颁给有资格的会员;每三个月更换一次,利用这种会票制度,卫斯理可以淘汰那些暂时相信或假冒相信的人。卫斯理身为圣公会的牧师,却在英国、苏格兰、爱尔兰各地讲道,侵犯了其他牧师的教区。当别人批评他时,他说:「全世界都是我的教区。」。

卫斯理提出「完全成圣主义」 ,他认为基督徒在世的时候,有可能可以达到完全的地步,成圣是基督徒重生以后,第二次的蒙恩。因着基督徒的渴慕追求,完全的奉献,单纯的信心,以及圣灵的充满,人可以在今生完全除尽罪性,充满上帝完全的爱,这是今生可以得到的境界,而且是瞬间完成的恩典。这个论点促成圣洁运动来追求「第二次祝福」,后来的五旬节运动和灵恩运动都由此开始发展

卫斯理及循理派把整个英国改造过来。英国在卫斯理兴起之前与之后,截然不同。许多无知、粗俗、残暴、酗酒的现象自英国消失。由他带下的属灵复兴,使英国避免爆发如法国那样激烈、血腥的大革命。

 

2. 约翰卫斯理的婚姻生活

卫斯理这对兄弟,对教会姐妹来说,是危险的祸害!不少年轻姐妹对他们颇有好感………真希望两兄弟别拖了,快快找好姐妹成家!~卫理宗James Hutton ( 1747)

1749年查理(42岁)与小他近20岁的莎莉(Sally Gwynne)结婚,婚后生活美满,育有长成的子女三人,其中两个儿子都是音乐奇才,然而为他们证婚的哥哥约翰情路却是异常坎坷。长年单身的约翰卫斯理由于花边新闻不断,常被对手抹黑与攻击,为了堵住悠悠众口,他说服自己:结婚是顺服神,为了维护卫理运动的名誉。迟至1751年,因为约翰染病,朋友介绍一位寡妇玛丽(Mary Vazeille)照顾他,他们因而相识结合,约翰卫斯理这位教会的黄金单身汉终于在48岁走入婚姻。

约翰对婚姻的理念是:“做为一位卫理宗的牧师, 即使结婚不再单身,也必能照样回应上帝的呼召,而不会因此少讲一堂道或是少出一趟远门去宣教。”约翰在外旅行工作九个月,回家相聚三个月,玛丽抱怨分离时的寂寞。但曾试着同行作工,她又嫌艰难,因为害怕遭遇反对和攻击而中途折返。约翰外出时, 允许玛丽可以打开他的私人信件,帮他处理必要事宜。不料,这些信件中,有一大部份来自寻求丈夫开导牧养的姐妹,有的信件甚至透露出她们的爱慕情愫。玛丽开始偷偷跟监丈夫的行踪,她抑制不住心中怒火,把丈夫私人信件和秘密泄漏给卫理宗的敌人,借此打击他。最后,她公开控诉约翰卫斯理犯奸淫。有一回,友人John Hampson 没事先通知,就登门拜访约翰・卫斯理,惊见玛丽狠狠地抓着丈夫的头发,把他从客厅的一角拖到另一边。1755年,玛丽曾离家出走。至1771年,更离去不再返回。玛丽于1781年去世,约翰后来才获知她的死讯。

 

 

参考资料:圣经简报站;苏文峰「基督教会史」, 王星然「约翰・卫斯理的悲伤情史」, 祁伯尔「历史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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